香港若沒有人為山火,每年山火災害數目幾乎等於零

06年大欖郊野公園發生山火事前事後 – 相片由地球之友提供

收看Discovery Channel頻道的節目,知道在非州的一些大草原,一個旱天雷就可釀成一場樹林大火,但本港在閃電的日子多數下雨,冬季乾燥的日子則較小雷電,因此本港是幾乎沒有天然山火的,絕大部份山火是人為留下火種所引起。雖然政府和保育團體每年也會舉行植樹活動,但年復一年的山火,令很多植樹人士的心血毁於一旦。就如去年重陽節期間,全港發生逾130宗山火,以大欖郊野公園最為嚴重,焚燒逾48小時才救熄。兩日的山火,波及460公頃或相等於27個維多利亞公園的面積,焚毀6.5萬棵樹木,是1994年八仙嶺山火後,近10年來最嚴重山火。飛行服務隊於大火期間曾出動直升機60架次,投擲超過200萬公升水彈,容量相等於11個標準泳池,為歷來最多。

根據文章【香港地球之友與不同宗教團體攜手呼籲 珍惜自然生命 告別綠野『焚場』】顯示,道教和佛教的宗教代表亦表示沒有「火燒旺地」的說法。香港地球之友署理總幹事劉祉鋒認為,「很多人以為『燒o左種番』便可以解決問題,就是因為大家都抱著同樣的觀念,讓郊野走不出『燒完再種(樹)、種完又燒、燒完再種』的死胡同。」要知道山火一來,可在瞬間毀掉整個樹林,但要培養樹苗成長到回復舊貌,卻要花上數十年的時間,更莫論當中投入的人力、資源和心血。

地圖:受大欖郊野公園山火影響的範圍 – 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

有研究亦指出,樹木能夠調節溫度,釋放大量氧氣,減少溫室氣體二氧化碳,令大自然處於平衡狀態。然而一場山火,卻令六萬五千株無辜樹木燒毀及不計其數的野生動物流離失所,令一個自然環境受到不必要的破壞,政府亦要耗用公共資源去修復環境,這場「一不小心」的災禍是應可避免及可免則免的。我特別喜歡香港島的郊野公園,那裡的山林都極少受山火威脅,古木參天,極盡原始森林的氣息,走進林蔭內的郊遊徑上,景色倍覺怡人,空氣倍覺清新,我相信大家也曾有同樣感覺。

我是個基督徒,我們可為已故的先人向創造天與地的上帝禱告。我尊重大家的信仰,亦希望大家珍惜社會資源,愛護林木,若真的要掃墓祭祖,請依照漁護署的呼籲,遵從一些簡單守則,謹慎處理火種,防止山火發生:
* 應使用工具清除雜草,切勿以火燃燒野草;
* 應在化寶盆或鐵桶內燃燒香燭及冥鏹;
* 切勿遺下尚在燃燒的祭品置之不理;以及
* 在離開墓地時確保所有火種已熄滅。
根據《林區及郊區條例》,任何人士在郊區留下火種或隨意燃燒冥鏹,可被檢控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。

防止山火 愛護林木 – 相片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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